2019年4月25日,是第33个“全国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日”,今年的宣传主题是“防控传染病、接种疫苗最有效”,当天,四川省首个儿童预防接种宣传月活动也在成都启动,未来一个月,全省预防接种宣传月活动将紧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支付非计划免疫接种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政策,同时加大对手足口病重症危害和预防措施开展重点宣传。
据了解,四川省2005年制定了《四川省预防接种单位管理办法》,规范预防接种单位建设标准,接种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目前四川已建成AAA级及以上预防接种门诊953个,占18.29%。2012年四川省率先在全国开展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目前已建成47个免疫规范示范县(市、区)。全省各地不断加强预防接种信息化建设,2019年,21个市(州)的167个县(市、区)建立了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平台,实现流动儿童异地接种,全省5211个预防接种门诊实现了百度地图在线查询,方便流动儿童家长就近选择接种门诊。
通过实施扩大免疫规划,四川省已连续26年无脊髓灰质炎病例、连续15年无白喉病例报告。通过持续实施41年的免疫规划工作,四川省有3000多万儿童得到疫苗保护,避免了相关传染病感染,疫苗针对传染病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幅下降。
值得一提的是,四川省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还可用于支付非计划免疫接种的医疗服务费用。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接种第二类疫苗由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承担费用”。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有关政策的通知》(川医保发〔2018〕7号)文件要求,自2019年3月1日起,四川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在原支付范围基础上,可扩大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非计划免疫接种需个人负担的医疗服务费用,这意味着孩子打二类疫苗,可以使用家长的城镇个人医保卡支付,这项政策的出台,将有效降低省内城镇职工接种第二类疫苗的经济负担,提高预防接种的积极性。
封面新闻记者 周家夷 实习生 李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