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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垃圾分类新时尚在公园城市建设中蔚然成风


来源:成都日报 |2020-10-13 09:41| 浏览量: 18745



  以前“一个筐”,现在“四个桶”;过去“减源头”,而今“再利用”。

  垃圾分类,事关千家万户。9月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成都市的垃圾分类正式步入法治化、系统化、常态化轨道。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好法规要取得好效果,就要下大力气抓落实,把法规执行到位。垃圾分类要想取得成绩,真正达到效果,也必须如此。

  背景

  以立法形式更好规范指导保障垃圾分类工作

  多年前,一部《垃圾围城》震惊了很多人。这部纪录片展示了北京周围大大小小的垃圾场,繁华的北京城已经被垃圾堆所包围。

  拥有千万人口的成都,在垃圾上也有着不小的压力。据统计,目前成都市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量已达1.8万吨以上。随着人口数量增长而不断递增,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对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造成较大压力。“垃圾分类可以直接从源头上减少其给环境带来的影响,因此迫切需要通过立法来加强规范引领。”谈及推进《条例》的初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

  实际上,成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在早些年前便已起步。2012年,成都市政府制定了《成都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在中心城区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同时也积累了较好的经验。

  “本次《条例》的出台,就是通过立法将我市在生活垃圾管理实践中形成的有益经验制度化、法治化,以更好地规范、指导和保障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该负责人表示。

  过程

  广大群众急切期待《条例》出台

  《条例》从立项到起草的整个过程中,市人大会同市城管委,按照《立法法》规定的立法程序,开展了社会风险评估、立法调研论证等活动。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还清晰记得《条例》出台的每一个重要节点——

  收获的近千条建议。当草案公布于报纸、成都人大官方网站时,征集到各部门、各区(市)县、立法咨询专家以及广大社会公众意见建议近千条。

  7次实地调研。召开部门协调会、行业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行业代表、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并在此基础上,先后7次赴基层开展实地调研。

  赴多个城市考察。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市人大前后分别前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国内垃圾分类先进地区开展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让该负责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广大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热情很高,接受度和参与度也很高,为垃圾分类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彼时,我们面临着当前标准尚不统一、设施不够健全、宣传不到位的现实问题。”该负责人说,但广大群众和垃圾分类处理的从业人员都急切期待《条例》的出台,通过立法的方式,建立垃圾分类标准体系和行为规范,将垃圾分类这项事业推向正轨化、制度化。

  特色

  全国首创“完善生活垃圾产业生态链”

  “本市鼓励和支持再生资源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机制,完善生活垃圾产业生态链……”细看《条例》,“产业发展”这一章尤其引人关注。

  “这样的举措是《条例》中最大的特色亮点,也是全国地方立法中的首创。”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结合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现状,《条例》提出了一系列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鼓励性倡导性举措,加强对关联产业政策扶持,规划建设产业园区,引入商业逻辑,依靠市场、社会资本力量,鼓励探索基础设施模式创新、产业培育和整合,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生活垃圾产业生态链,推动垃圾分类持久开展。

  同时,以立法方式推动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规定,餐饮经营者、学校和单位食堂应当在用餐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提示牌,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引导培养节约习惯,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的产生,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奖罚并举、注重教育引导也是《条例》的亮点之一。”该负责人介绍,《条例》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通过奖励、表彰、积分兑换等方式提高群众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对运营企业采取信用管理,建立考核与退出机制。

  此外,《条例》还规定对违反塑料制品减量、违反快递包装减量等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推动解决当前塑料制品污染环境问题,并加强对生活垃圾设施的卫生清洁,明确监督管理责任,避免环境污染和病媒传播。

  实施

  “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

  垃圾分类不是小事,它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垃圾分类也不是易事,需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

  看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北京实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便取得厨余垃圾分出量显著提升、执法检查问题率下降等成果;上海垃圾分类达标率一年来从15%提高到90%……从效果来看,一线城市垃圾分类正在成为居民生活的新风尚。

  《条例》的生效日期是2021年3月1日,已不到半年时间。成都市民是否能真正适应“你是什么垃圾”的新话题?

  “在正式实施之前,市人大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条例》的宣传推广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其中,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法治宣传的阵地,将得到充分的利用,推动《条例》进社区、进家庭、进校园,让每一个人都能够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让老百姓都能读得懂、做得到,使观念深入人心。

  监督方面,将积极推动有关部门根据《条例》的要求,开展垃圾分类设施补短板行动,推进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和回收利用设施建设改造,为《条例》的有效实施打下更加牢固的基础。

  此外,市人大还将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条例》的解读、培训,指导部门根据《条例》制定配套实施细则等,推动《条例》有效落地实施。

  (成都日报记者张家华)

  
【编辑:张羽 校对:李强 责编:唐杰 审核:王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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