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曾可嘉)昨(18)日,记者从德阳市纪委监委获悉,为进一步正风肃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绵竹通报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绵竹市富新镇友花村支部书记吴开志、村主任李天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16年元旦节后,吴开志、李天华接受辖区施工方现场负责人易某某的宴请,并分别收受4600元礼金。2018年10月,吴开志、李天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绵竹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民警陈武对待群众态度恶劣问题。2018年5月,陈武在对一名饮酒后迷路的老人实施救助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恶劣,并用手拍打围观群众的手机,阻止其拍摄,相关视频流传至互联网,造成不良舆论影响。2018年5月,陈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绵竹市金花镇社事办副主任廖秀林低保审核履责不力问题。2016年12月,廖秀林在对金花镇陈某某等19人2017年低保救助资格审核时,未认真履行职责,未严格按规定对低保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机动车情况进行核实,导致陈某某等19名不符合低保救助申领条件的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30980元。2018年7月,廖秀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绵竹市老干局出纳、老干部医疗保健服务所所长李小红虚报冒领费用问题。2016年,李小红在向离退休老干部发放慰问金的过程中,通过多统计发放人数的方式多报销费用共计8000元,并占为己有。2018年7月,李小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