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雅西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管理的通告。通告具体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G5京昆高速公路雅安至西昌段(简称“雅西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管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通行雅西高速公路的机动车及驾乘人员,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外,同时应当遵守本通告的规定。
2.禁止下列机动车通行雅西高速公路荥经(1972公里+400米)至彝海(2133公里+120米)路段:(一)运载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车辆;(二)车货总高度从地面起超过4米的货车(超过4.2米的集装箱货车);(三)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的车辆;(四)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的车辆;(五)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吨;(六)三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吨;(七)四轴货车、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吨;(八)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吨;(九)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
3.载货汽车通行雅西高速公路冕宁北(2122公里)至石棉收费站(2067公里)、汉源南(2036公里)至荥经收费站(1972公里)长下坡路段时,驾驶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安全提示,将车辆驶入特别设置的服务区、停车区,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特别是制动系统进行检查。未消除安全隐患的,不得继续通行。
4.因冬季冰雪、凝冻、雨雾等恶劣天气影响,每年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期间,雅安至西昌方向每日20时至次日7时,西昌至雅安方向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对雅西高速公路荥经(1972公里+400米)至彝海(2133公里+120米)路段实行冬季安全管控,禁止8座及以上载客汽车、四轴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高速公路公安交警部门可根据当日天气和路面实际状况,适时调整管控时间。
5.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本通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原有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周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