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涪城区、游仙区发布通告
明确烟花爆竹禁止和限制燃放的
区域、时段及相关管理规定
↓↓↓
明确禁限放核心区域和时段
图片
根据《绵阳市涪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域全年禁止燃放区域包括:青义镇、吴家镇广福村和凤凰山村、新皂镇、丰谷镇、石塘街道、城厢街道、工区街道、城郊街道,绵阳科技城新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范围,上述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时燃放区域为:吴家镇(除广福村、凤凰山村)、杨家镇辖区,仅允许在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段一律禁止燃放。
游仙区在通告中明确,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区域为:涪江街道、富乐街道、游仙街道、小枧镇、石马镇、沉抗镇现有4个社区(不含黄金社区东辰中学与人才公寓之间划定的集中燃放区域)、松垭镇、新桥镇(不含原云凤镇、原街子镇),上述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限时燃放区域包括:新桥镇(原云凤镇、原街子镇)、沉抗镇现有的7个村和黄金社区东辰中学与人才公寓之间划定的集中燃放区域,仅允许在每年除夕至正月十五、清明节、中元节00:00至24:00期间燃放,其余时段全域禁止燃放。
共性管理要求与法律责任同步明确
两地通告均要求,省、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应急响应区域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因节日、庆典、重大活动等确需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须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后,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燃放。
在法律责任方面,两地均明确,在禁止燃放区域内,未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举报渠道畅通鼓励全民参与监督
同时,涪城、游仙均公布举报渠道:
涪城区市民可向烟花爆竹主管部门举报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也可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违规燃放线索,举报电话为110。
游仙区在此基础上增设2294110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反馈相关违法违规线索。涪江观察记者:刘晏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