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都江堰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6)》已于近日获得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批复,正式公布施行。此次新规在全面对接成都市级标准的基础上,深度结合都江堰本地特质,旨在推动住宅建设从“有房住”向“住好房”全面转型。
图据|古堰行舟
针对新规的亮点与市民关切的问题
记者邀请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规划设计所所长李鑫
进行详细解读
本次都江堰《新规》的主要制定思路是什么?
李鑫:本次《新规》的制定,核心思路可以概括为“承接与创新”。
(一)全面承接上位标准,保障科学落地
《新规》紧密结合《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及其补充规定的核心要求,在规划指标管控、住宅品质提升等共性标准上做到全面衔接,确保了政策的一致性与可操作性。
(二)深度聚焦本地特质,创新“好房子”标准
《新规》的突出亮点,是将《关于支持规划建设具有都江堰特质“好房子”若干措施(试行)》的精神具体化、技术化。致力于把“好户型、好环境、好配套、好服务、好机制”这“五好”维度,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规划管理条款,引导建设与“雪山里的公园城市”及历史文化名城文脉相契合的高品质住宅。
《新规》的实施,将为都江堰市民带来哪些具体利好?
李鑫:新规的利好是多方位的,直接关乎未来居住空间的舒适度与便利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创新住宅设计,居住空间更宽绰、更有特色
✔阳台空间更充裕:为鼓励设计多样化、提升居住品质,将住宅项目房屋附属空间(如阳台、飘窗等)的水平投影面积占比上限调整至30%。为鼓励建设具有都江堰特质的“好房子”,对满足特定条件的项目,该比例上限可进一步提升至35%。无论阳台是否封闭,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容积率,这既利于保持建筑立面美观,也让居民能更实惠地获得更多半户外休闲空间。
✔归家动线更舒适:为方便邻居们互访和互动,鼓励设置开敞式风雨连廊,连接小区入口、楼栋与活动场所,打造遮风避雨的归家与活动通道。此类连廊不计入容积率和建筑密度。
✔建筑风貌更协调:鼓励采用坡屋顶设计,对起坡高度、坡度及净高符合要求的空间不计入容积率。这有助于塑造望山见水、错落有致的天际线,彰显城市特色。
(二)提升社区环境,居住体验更亲近自然
✔绿化层次更丰富:支持住宅项目设置屋顶、墙面、阳台等立体绿化,相关绿化可按规定折算绿地面积。未来,建筑将与自然更和谐共生,“推窗见绿”的体验将更加普遍。
✔庭院生活更可及:允许建筑高度较低的多层住宅设置室外专有庭院,该庭院不计入绿地率,为首层住户提供了更亲近自然的户外空间。
(三)升级配套服务,居家生活更便利、更共享
✔家门口服务更集成:鼓励小区出入口进行多功能集成,结合门卫、快递、会客、休闲等功能,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体系。
✔配套用房保障更有力:明确提出住宅项目宜配备不小于总建筑面积0.5%的项目配套用房,且不超过1.5%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这一政策红利将有力推动物业服务、活动室等设施向地面层布局,方便全龄居民使用。
✔架空层空间更开放:引导高层住宅设置底层架空空间,要求架空面积不小于基底面积的20%,层高不低于3.6米。鼓励在此引入文体、为老、托幼等公共服务功能,营造开放共享的“社区客厅”。
《新规》中提到满足条件可享受更高比例附属空间,具体指哪些条件?
李鑫:将“好房子”项目的附属空间比例上限提升至35%,是一项重要的激励政策,旨在鼓励开发企业在提升公共环境和居住品质方面投入更多。要获得这项激励,项目需至少满足以下任意两条条件:
(一)更高的架空层标准
建筑高度大于33米的住宅,其首层架空建筑面积不小于基底面积的30%,且层高不低于4.5米。
(二)全覆盖的风雨连廊
设置联通小区出入口与各楼栋出入口的开敞式风雨连廊系统。
(三)充足的业主共有配套
权属归全体业主共有的“一站式”入口用房、物业用房、为老为幼活动室等配套用房面积,合计不小于小区总建筑面积的1%,且地上部分不小于200平方米。
(四)其他显著提升公共空间品质的情形
《都江堰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6)》的出台,不仅是对上级政策的落实,更是立足本地资源禀赋与发展愿景的一次创新,通过一系列精细化的设计引导和激励政策,致力于推动都江堰的人居品质迈向新台阶,让“住在都江堰”成为更具幸福感与吸引力的选择。
来源|都江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