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五一”假期
全省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
4月30日至5月5日期间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四川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将对通行四川境内高速公路的
货运车辆
实施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具体管控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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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0日12时至2026年5月5日24时,四川省境内高速公路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放射性物品、危险废物、大件物品等车辆通行。
✦2026年4月30日12时至21时、5月1日8时至21时、5月5日8时至21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三轴(含)以上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错峰通行的措施。
✦除上述日期和时段外,各高速公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执法部门将根据交通流量实时情况,对除鲜活农产品运输车以外的货运车辆,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
✦上述车辆行驶四川境内高速公路时,驾驶人应当严格控制车距、保持安全车速、靠右行驶,确保安全、文明、有序通行。
请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各类媒体平台获取实时交通管理信息,提前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错峰出行、绿色出行。运输企业应根据本通告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做好驾驶人的安全培训和监督,并给予理解支持,遵照执行。
高速公路报警求助电话:96122
高速公路救援服务热线:12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