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 杨坤就此前被博主“四川芬达”模仿一事做出回应。
杨坤坦言,作为歌手能被观众记住模仿是件好事,但是打着“模仿”的旗号发布侮辱丑化的视频,甚至充斥着低俗擦边内容,脱离了“模仿”的范畴。杨坤表示最初在平台投诉后,对方变本加厉靠此敛财,所以自己才选择拿起法律武器守住底线。
评论区网友纷纷表示支持
据悉,网红“四川芬达”的争议来源于他们对歌手杨坤的模仿视频。
3月10日,博主“四川芬达”发视频称被明星杨坤起诉,视频中展示了“四川芬达”收到的起诉状及北京互联网法院传票,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原告是杨坤,被告是“四川芬达”账号运营的两人蒋某和李某,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诉讼要求是被告立即删除其在多个平台中发布的涉嫌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视频,并发布道歉声明,赔偿杨坤精神损失费。
两人表示,去年10月的创作视频中,涉及到部分杨坤歌曲,视频内容以搞笑为主,没有提及杨坤名字,但发出的视频很快就被下架,发布作品的功能也被封了7天。
据此前他们发布的视频显示,他们模仿杨坤的造型穿搭摆拍视频段子,在直播时还在背景板上P了类似综艺《中国好声音》LOGO的图形,复刻了杨坤的“32场演唱会”梗和《好声音》导师造型等,表情动作夸张获得了一定的关注。不少网友认为其言行已经比较过分,超出了一般程度的评价、讨论杨坤的范畴。
4月11日,“四川芬达”发视频向大众以及杨坤道歉,“四川芬达”表示过去一段时间中自己的直播和短视频可能冒犯到杨坤,对于因此给杨坤带来的困扰并非本意。
“四川芬达”表示对杨坤很尊重,从小就听着他的歌长大。但因为自己给杨坤造成较大舆论,“四川芬达”称自己深感害怕和内疚,就此向杨坤真诚道歉。
目前,“四川芬达”网名已改为“四川芬达(阿芬阿达)”,账号简介增加了被杨坤起诉一事。而据此前媒体截图显示,今年3月中旬,该账号在抖音平台粉丝还只有35.9万,而到4月23日,账号粉丝已经达到172.3W,粉丝量激增。
此前媒体截图
4月23日截图
有律师表示,“司法实践中,即使视频中没有明确提到杨坤的名字,但如果内容具有明确指向性,且让公众普遍认为视频中的内容指向杨坤,比如视频内容通过特定的造型、标志性行为或其他元素,足以让公众联想到特定的明星,且内容具有侮辱、贬低或丑化的性质,就可能构成侵权。”
对此,你怎么看呢?
综合:经视直播、当事人微博、温州晚报、网友评论
来源:经视直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