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随着潜逃21年的犯罪嫌疑人
杨某某被成功抓获
盐源县公安局成功侦破
“2005.11”命案积案
用跨越二十一载的执着坚守
为受害者讨回了公道
2005年11月6日,刘某某在盐源县博大乡河边被人用石头击打头部后死亡,案发后嫌疑人潜逃,虽然盐源公安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但受限于当年的侦查条件,案件悬而未破,这也成了几代盐源刑警心中放不下的执念。
聚力攻坚破积案
21年来,警方始终坚持线索核查、寻迹追踪,从未中断对案件的侦办工作。2025年12月底,盐源县公安局再次召开会议推进命案积案攻坚行动,组建专案工作组,由局领导牵头负责,抽调多名骨干民警分成若干小组,多次开展现场复勘、案卷梳理、集中研判,在二十余载积累的各类证据中细致排查、深挖细查,借助新技术,重新梳理线索,最终获取案件线索并锁定嫌疑人。
循线挖踪迹
犯罪嫌疑人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长期断绝与亲友往来,四处流窜隐匿,刻意减少对外接触、缩小活动范围,企图逃避追查,导致案件长期未能取得实质性进展。随着公安信息化建设推进,案件出现转机,盐源公安借助新技术,重新梳理线索,成功获取到嫌疑人关键信息。为确保万无一失,专案组又在上级刑侦部门的支持下,运用刑事科学技术对线索进行核实查证,最终确认嫌疑人杨某某的身份及藏匿位置。
果断缉凶顽
经过缜密侦查、精准研判、盐源县公安局专案组成功锁定嫌疑人杨某某的藏匿地点。办案民警蹲点守候、伺机而动,于近日将潜逃21年的杨某某成功抓获归案。
据杨某某交代,2005年11月6日下午,他在博大乡河边遇到被害人刘某某,两人因旧怨发生争执。冲突中,情绪失控,他捡起石头多次击打刘某某头部,致其死亡,作案后潜逃到外地多处打工生活,直至近日回到盐源被公安机关调查,才坦白了当年的事。目前,杨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指认正视听
“就,就是这里。”盐源县公安局押解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重返2005年案发现场进行指认。时隔21年再次踏上这片河滩,杨某某低头颤抖着指向当年捡起石头的位置,全程不敢直视四周。这一刻,罪恶无所遁形,正义掷地有声。
盐源公安提醒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负罪潜逃终是绝路,投案自首才是归途,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作案后无论逃到哪里,潜逃多久,隐藏多深,最终还是会被抓获归案。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是唯一的出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