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贯彻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人民防空管理体制改革。构建各司其职、紧密协作、规范有序的跨军地工作格局。加强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高效精准转化运用潜力资源。优化布局国民经济动员中心,推进经济建设和重大基础设施贯彻国防要求,促进应急应战资源力量深度耦合。加快国防动员能力建设,壮大新域新质国防动员力量,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构建覆盖各层级、各行业领域的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体系,全面开展国防动员实战化演练。加强军事设施保护和重要目标防护。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巩固军政军民团结。
第五十七章提高经济安全保障能力
加强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提高粮食、能源、金融等重点领域防范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关键领域安全可控。
第一节强化粮食能源安全保障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持续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粮食购销和储备管理,优化粮食储备规模品种和结构布局,完善省市县三级储备管理和运行机制,提升“巴蜀粮安”仓储设施保障能力。健全粮食市场监测预警体系,强化粮食应急保障能力。加强能源生产供给,在煤电集中区域、交通运输枢纽布局建设煤炭储备设施,加快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健全能源应急保供机制,加强能源应急保供设施建设,做好迎峰度夏、迎峰度冬和重要时段电力供应保障,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节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强化金融监管,加强央地协同,有效防范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推动地方法人银行加强资本补充、优化公司治理、健全内控机制,提高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深入推进非法金融活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防范打击和依法处置非法金融活动,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
第三节加强政府债务管理
加快构建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落实政府债务管理责任,科学确定政府债务限额,完善管理规范、风险可控、发展可持续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进政府债务信息依法公开。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强基础、补短板、惠民生、扩投资等积极作用。持续做好地方债务监测预警、分类化解和监督问责工作,坚决整治违规举债行为,确保全省地方债务保持在合理区间。
第五十八章强化公共安全保障
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链条强化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筑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有效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系统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安全。
第一节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健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常态长效机制,提高重要基础设施本质安全水平。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一线员工岗位责任,强化责任全链条闭环管理。纵深推进治本攻坚,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燃气、建筑施工、交通、“九小场所”、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治理。加强高层建筑安全治理,提升城乡火灾风险监测预警和信息化防范水平,增强高空消防能力。加强风险源头管控,推进高风险企业老旧设备更新及先进装备应用。加强氢能、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新业态安全监管,严控工业上楼、综合管廊与商业综合体等新模式安全风险。严格规范监管执法,严肃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节系统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深化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机制,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常态化更新灾害风险普查数据,深入推进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加强地震、地质灾害、气象、水文等预警预报,构建“空天地”立体监测预警体系,完善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开展重点流域防洪,推动地质灾害隐患防治,支持地质灾害高风险县城综合整治。加强应急抢险救灾装备配备及物资储备,实施应急避难场所提升改造,加强综合性常备骨干力量以及航空、高原高寒、轨道交通、桥梁隧洞、深水打捞等专业救援力量建设。提升房屋和基础设施地震灾害风险感知与防范能力,增强公众地震避险意识和能力。
第三节完善应急处置保障体系
加强应急指挥部建设,优化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完善预警响应联动机制,及时识别、发现、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布局建设专业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物资储备基地,优化航空救援基地布局,推动建设航空救援指挥系统。加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综合防灾能力建设,发展群防群治力量。强化应急救灾实物储备,优化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布局,提高应急物资多元保障和快速投送能力。推动应急资源整合共享,做好巨灾应对准备、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提升气象监测和极端天气应对能力。完善应急广播体系。提升应急测绘保障能力,完善应急测绘保障体系。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强化应急实战演练。完善应急管理法治体系,提升应急管理执法能力。加强应急文化宣传教育,提升公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快发展安全应急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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